党政文件编发注意事项

2014-06-15 by

 

我校常用文件种类有:决议、决定、意见、通知、通报、报告、请示、规定、会议纪要、批复、函等。在编发过程中,需注意以下事项:

一、文种选择

1.上行文要注意区分“请示”和“报告”。“报告”是现在时、过去时,“请示”是将来时;“报告”有去无回,上级机关阅知即可,不作批复,“请示”有去有回。为便于上级机关答复,应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。

2.注意区分“请示”与“函”。常见错误主要表现为以函的形式作请示,函不能对上级使用,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使用的文种。对教育厅下属处室或聊城市有关职能部门行文可以用函。

二、拟办单位拟稿

1.拟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,按照文件格式的有关要求起草文稿,文稿应采用A4纸竖排打印方式,文件要符合上级文件精神,符合我校实际,并注意与以往政策衔接好,不得与现行政策制度相矛盾。

(1)用语要准确凝练、庄重平实、规范简洁、通俗易懂;避免出现逻辑结构混乱、病句、漏字、多字、错别字等现象;引文、数字、人名、地名、图表、标点符号等用法要规范;文件引用的数据必须以学校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,不同出处的数据如果不一致,须向职能部门核实。

(2)文件格式上应注意以下问题:

①上报文件标题中必须标明单位名称和文件种类,如“聊城大学关于XX的请示”。

②标题为黑体小二号字体,正文为小三号字体,其中,一级标题为黑体,二级标题为仿宋加粗,三级标题为楷体,其它皆为仿宋体。

③结构层次序数,第一层为“一、”,第二层为“(一)”,第三层为“1.”,第四层为“(1)”,第五层为“①”。序数可缺层选用,但不得颠倒使用。

④每页应插入页码,页码居中;每段段首空两个字,行间距设为28磅。

⑤落款应包括单位名称和日期。党委文件落款时间用阿拉伯数字,如“2011年7月7日”,行政文件落款时间用中文数字,如“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”。

⑥文件中的数字,除日期、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、词组、专用语、缩略语、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,其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。

⑦引用文件应当先引标题,后引发文字号。如《聊城大学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》(聊大发〔2011〕1号)。同时,注意避免写成《聊城大学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》(聊大发【2011】1号)

2.文件初稿在送秘书科初审前,拟办单位要认真填写发文稿的相关内容,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:文件标题、附件、拟办单位、拟稿人、部门负责人签字、主管校领导签字、报送单位、抄送单位等。填写时用黑色签字笔,发文稿须到秘书科领取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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